以下(一)(二)(三)项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7日,材料递交地点为:杭州市古翠路50号,浙江省人才市场一楼窗口。接收时间:工作日8:30-12:00,13:30-17:00。申报建筑类专业必须按照省人才【2015】15号文件附件3填写http://rsdl.zjrc.com/zxzx/1119.jhtml。
(一)助理工程师
各工程类助理工程师,按省人才【2015】15号文件准备材料,链接见http://rsdl.zjrc.com/zxzx/1119.jhtml,材料递交前请核对本须知附件“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”。
(二)工程师
建筑、计算机(硬件)、机械、电气类工程师,按【2015】15号文件准备材料,链接见http://rsdl.zjrc.com/zxzx/1119.jhtml,材料递交前请核对本须知附件“申报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”。
(三)高级工程师
1、建筑类高级工程师按照建人教发〔2015〕195号文件(链接见http://www.zjjs.com.cn/Data/HTMLFile/2015-06/7143ffb8-c699-4532-8a6f-b338a2cf19fd/f736cafe-9d30-4965-9828-6bba73fdff17.html?type=)及省人才【2015】15号文件(链接见http://rsdl.zjrc.com/zxzx/1119.jhtml)准备材料,材料递交前请核对本须知附件“申报建设厅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”。
2、机械、电气、计算机(硬件)、通信类高级工程师按照浙经信人事〔2015〕267号文件(链接见http://www.zjjxw.gov.cn/zwgk/tzgg/wjtz/2015/06/19/2015061900072.shtml)及省人才【2015】15号文件(链接见http://rsdl.zjrc.com/zxzx/1119.jhtml)准备材料,材料递交前请核对本须知附件“申报经信委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”。
3、仪器仪表、能源、原材料、轻纺、石化、电子高级工程师按照浙经信人事〔2015〕267号文件(链接见http://www.zjjxw.gov.cn/zwgk/tzgg/wjtz/2015/06/19/2015061900072.shtml)准备材料,材料递交前请核对本须知附件“申报经信委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材料一览表”。
(四)其他专业
其他专业按相关厅局要求准备材料,具体分类见浙人社发(2015)54号文件http://www.zjhrss.gov.cn/art/2015/05/22/art_1985339_2049068.html。